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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港11号和12号公用散杂货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2-9-23 15:45:07 作者: 来源:本站 次浏览
阳江港11号和12号公用散杂货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需开展阳江港11号和12号公用散杂货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江港11号和12号公用散杂货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东保丰港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阳江市阳江港沿港大道3号
(四)建设内容:拟对现有阳江港11号和12号公用散杂货码头进行升级改造,将年吞吐量提升至110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保丰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 兴 联系电话:0662-3828550 邮箱:caixin2008@163.com
联系地址:阳江市阳江港沿港大道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州南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附件,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填表发表意见后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广东保丰港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